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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解读
近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就《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对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则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完善贷款的对象和条件、增加不予贷款的情形、补充贷款额度限额标准、删除贷款流动性管理的规定、强化贷款归还保障力度、优化合同变更的规定以及调整相关条款的顺序。
完善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修订办法对借款人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为督促单位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修订办法明确规定,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的最近六个月,需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应为正常状态。这意味着借款人需要保持良好的缴存纪录,并确保缴存账户的正常状态,以符合贷款的条件。
增加了不予贷款的情形
修订办法在原有的规定基础上增加了不予贷款的情形。其中包括全国范围内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违法违规提取他人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通过虚假购房交易等欺骗手段申请公积金贷款以及所购房屋用途为非住宅或仅购买房屋部分产权份额等情况。这些规定旨在防止贷款滥用和欺诈行为,保障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运作。
补充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限额标准
为防范超额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修订办法补充了贷款额度限额标准。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价款,以确保贷款金额与购房实际情况相符。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防止贷款超额风险的发生。
通过对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修订,武汉市将更好地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升服务效能。这将有助于支持广大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