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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明令禁止交房时捆绑收物业费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2014-01-17 10:58:01

业主去收房时,被告知要预缴一年的物业费,否则就不给钥匙,并且物业费每平方米提价至1.95元。知音半岛小区业主郭根杰对开发商的做法十分恼火。郭根杰介绍,两年前他购买了武汉鸿广*有限公司开发,位于蔡甸区的知音半岛小区一套面积为103平方米的住房,房价为每平方米5096元,双方约定2013年12月28日交房。

2013年12月底,他来收房时,售楼部出具了一个交房清单,其中有一条就是交纳一年的物业费,否则就不给钥匙。更让郭根杰感觉离谱的是,当时购房时售楼人员曾告知每平方米物业费在1.6元以内,收房时却变成了1.95元,且之前开发商业也并没有和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13日,记者来到知音半岛小区售楼部,遇到类似郭先生情况的业主前来投诉。

武汉鸿广物业公司知音半岛管理处万姓工作人员称,现在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前期物业费不好收。

记者咨询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该处负责人称,开发商交房时搭车收取物业费违反相关规定,房管局已经下达通知,明令禁止交房时捆绑收物业费。知音半岛小区这种做法属于交房程序不对,他们已经责令蔡甸房管局查处。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开发商此举属于合同的不当履行,业主可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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