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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廉租房申请,申请办理流程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0-08 00:51:57

很多人对武汉廉租房申请政策不太了解,针对于武汉廉租房申请,究竟要如何申请,申请的标准及申请的流程办理?下面这篇就为大家讲讲武汉廉租房的申请流程。

一、武汉廉租房申请标准 

(一)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 

(二)廉租住房配房租赁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城镇常住*,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 

(三)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面积标准 按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补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 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7元。

 二、廉住房在哪申请,怎样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核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三、武汉廉住房申请办理程序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社区居委会开展具体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查。对初审合格的家庭情况在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

(三)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符合低收入标准家庭的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区房产部门。

(四)区房产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在申请家庭*所在地社区再次公示,公示期为15日。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房产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予以登记,并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1、属于租金补贴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区房产部门按规定申请补贴资金,并对其发放。

2、属于配房租赁的,根据筹集房源的资金渠道,分别由市、区房产部门予以核准。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区房产部门经审核,认为申请家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区房产部门根据配房租赁计划,按照已取得配房租赁资格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人口结构等因素评分排序,确定配房租赁名单,并予以公示。评分排序的具体办法由市国土房产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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